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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有外遇怎么处理? 我该怎么办啊?

得平探长  2024-01-28  浏览:1286
家长都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一旦你到了年龄,不管是男是女,都会面临七大姑八大姨的轮番催婚。那么当你终于如他们所愿结了婚,可是对方却出现婚内出轨的情况该怎么办?【得平探长】今天就来看这样一个客户案例。
小晴和大壮是通过相亲认识的,因为两个人都已经30多岁却一直单身,家里就开始轮番给他们相亲,两个人也迫于无奈,就陆陆续续相了好几次,但是结果都不如意。
结果绕来绕去,两个被迫相亲的人就遇到了,接触下来小晴和大壮觉得对方都还不错,交往不久两个人就结婚了。
因为双方在婚前并没有太多的感情,结婚也只是为了给父母一个交代,所以结婚几年,当小晴发现大壮出轨后,也就没当一回事。
大壮之前还是偷偷摸摸的,但看到小晴这个态度,大壮越发肆无忌惮了。不只是出轨,还给第三者转钱,最开始给出去的钱不多,小晴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到后来小晴发现大壮给第三的转账越来越多,算是被彻底激怒了。
她可以原谅对方对感情不忠,但是不能原谅对方不只是对感情不忠,还把大额财产转给第三者(小三),这都让小晴怀疑大壮是不是想卷钱跑路了。
于是小晴带着通过【得平探长】合法合规搜集的证据,就去找那个第三者,要求对方还钱,结果第三者死活不承认大壮给自己转过账,小晴一怒之下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丈夫出轨,妻子能不能让第三者返还财产?
· 得平探长分析 ·
我国实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即若在婚内双方对财产无特别约定,那么婚内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
夫妻双方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原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在没有重大理由时也无权于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因此,对于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时,夫妻应取得一致意见。
本案中,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维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而该赠与行为并非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这种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严重损害了妻子的财产利益,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因此,妻子基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可以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涉及到具体处理问题,如果赠与人给受赠人钱款让其购房、购车等且登记在受赠人名下,赠与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受赠人应返还相应的钱款;如果赠与人是把原来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车辆等变更登记为受赠人,受赠人应返还原房屋或车辆等。
综上,得平探长建议,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发现配偶一方出轨并且存在频繁大额转账的行为,另一方应及时取证,可以通过诉讼追回对方无权赠与的财产,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我国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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