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段婚姻走向离婚边缘,涉及到财产分割时最大的争议可能就是房子的所有权了。今天得平探长跟各位讨论一种情况就是婚前一方出首付购买的房子离婚后应该怎么分割的问题。以下案例取自真实案例,受具体情况限制,法院判定结果仅供参考。
李先生和罗女士在婚前由男方自己出钱付首付,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男方就把房子登记在了女方名下。婚后,由女方还房贷。结果没多久,双方感情破裂女方搬了出去。现在两人离婚要分割这套房子。女方觉得,房子是婚前买的,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应该归自己所有。而男方觉得,首付是自己出的,房子就应该归自己。这就是典型的一个房产纠纷分割。
就本案来说,男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前买房的出资,并且男方买房是为了和女友一起住,能够看出男方是以感情为基础,基于双方未来共同生活才购买了这个房子,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子登记在了女方名下,仍然应该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这两个人走诉讼离婚的途径,这套房子分割比例应该怎么划分呢?得平探长列举了以下几点影响因素:
1、是否存在过错方
如果这个男方有过出轨行为,并且女方掌握了对方出轨的实际证据,那么这个法院是会支持女方获得一定赔偿的。
2、是否涉及家务补偿
需要提醒的是这一项需要在申请诉讼离婚的时候提出,如果不提出,法院是不会考虑在内的。
3、是否故意隐藏财产
主要包含一方是否故意隐瞒实际收入或者蓄意转移、变卖双方共有财产。如果有这类情节,法院会执行少分或者部分的判决。
当然了得平探长列举的这则案例并不能涵盖到现实情况下所有房产划分的情形,所以我还是要根据委托人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析,帮你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